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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过户后,张女士给房子和车库更换新锁,没想到被邻居砸了。原来自己买的车库是与邻居共有。张女士遂到盐城市射阳消协投诉中介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赔偿损失50000元。今天(8月3日),记者从盐城市射阳消协获悉了这起案件详情。
今年6月份,张女士经某房产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一套二手房,并对房屋附属的车库也比较满意。经与中介公司反复交涉,谈妥价格及过户等相关事宜。合同签订后,在中介公司见证下,办理过户房屋交接手续。
7月初,张女士为房子与车库更换新锁。可换锁后没几天,张女士发现车库门被撬开,新锁被砸坏。经多方打听,张女士才知道自己买的车库是与邻居共有,邻居见没有人打招呼车库被换锁,一气之下将锁砸了。张女士认为是房屋中介公司与原房主欺骗。7月18日,张女士来到射阳消协投诉中介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对方赔偿损失50000元。
消协人员收到投诉后,调查清楚签订合同前,房屋中介公司与原房主是否已告知张女士车库系两家共同。在调查中,原房主承认,车库并不是自己单独拥有,在委托中介卖房时已将情况告知中介公司;房屋买卖交易过程都是中介公司在具体交涉,自己不存在欺骗问题。中介公司承认在交易过程中未说明车库是两家共有,但辩称忘记了,是失误。从调查情况来看,房主委托中介出售房产,而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始终未说明车库是两家共有的事实,甚至中介公司在张女士告知准备换新锁也未说明车库不是独有,中介公司提供服务时介绍二手房的情况不真实不全面,不是一句“失误”就可以推卸责任的。
通过这些信息分析,调解员与投诉人也进行了深入沟通:车库是20年前建筑的,只有12平方米,其实际价值不会超过50000元,况且也有一半使用权,主张诉求应切合实际。7月20日,各方都作出让步,原房主同意退款18000元,中介公司为自己的“失误”买单4500元,张女士也作出让步,不再主张其他诉求。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姜勤章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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