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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绣后来曾将自己形容为“哀苑鹿”,称“鹿在苑内,不得其自由,犹狱内之妃,非遇赦不得而出也”。
1931年,在一次与溥仪争吵之后,文绣心中的委屈与愤怒终于爆发了,她离开了静园,并向溥仪提出了离婚。
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少数思想开化者对这场“妃子G命”表示支持,但大多数守旧者发疯般地围攻“淑妃”,指责她大逆不道。
事态愈演愈烈,多番沟通后,溥仪自知再也无法劝回文绣,又不想把家事帝后闹上法庭,只好同意离婚并签订了和解议案。文绣终于把婚离了,但离婚的以案中有一道符咒:文绣必须承诺“永不再嫁”。
为了挽回体面,1931年9月,博仪在京津炉的报纸上刊砍了“上输”:“期妃擅离行圆,显违祖制,撤去原封位号,废为旗人,钦此。”离婚的事实被冠以“废妃”的名号,所谓的体统与尊贵似乎得到了保全,但在今人看来,这样局健的窘态似乎更加可笑。
比文绣更加悲惨的是,婉容最终落了个疯癫的下场。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代皇后和皇妃,她们既是帝制时代的牺牲品,也是近代社会巨变的缩影。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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