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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相关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贺勇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苏子孟、吴云天、曹丰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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